Category Archives: 約翰福音

加尔文主义精髓——预定论概论与争论 II

5. 聖徒的堅忍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約17:22)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5:18) 加爾文第五點是聖徒的堅忍,又叫作永遠的救恩,又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點較多為其他派別的基督徒接受。他們雖然不信預定論,但卻堅信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是不會滅亡的。他們引了主耶穌的說話,說主賜信主的人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主及父手中把他們奪去。他們又從原文上著手,發現「信子的人有永生」;「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等經文中「有永生」的「有」字是現在式,即是現在有永生,不是將來才有。這是一個邏輯問題,若果神說信的人將來就有永生,而神將來又不給,這在邏輯上也可以說得過(道德上則很有問題,神是信實的,絕對不會應許了又反悔),但聖經是說信主的人「現在」有「永」生。若果我今日有永生,明天我因某某原因失了去,那麼我今日是否能說有「永」生?只得一日就算「永」?是神用詞不當還是故意誤導?你以為「永生」是一件物件嗎?可以得著後又失去之後又可再得著又再失去?又重生又重死又重生又重死?這就聖經中所謂的「永生」?若「永生」得著後會再失去,那根本不算是「永生」,而是「暫生」。我認為他們這些見解都是正確的,我非常贊成他們的說法。我現在嘗試用另一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我想從聖經中看看「保守」這個道理。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約17:22) 這節經文明明說到主「保守」門徒不會滅亡。難道主自己的祈禱都會落空?主不為猶大祈禱,因為猶大是一個假信徒,假信徒當然是滅亡的。猶大沒有失去救恩,因他從來未曾得著救恩。聖經說主耶穌一早已知誰要出賣祂,「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約6:64)。猶太從頭到尾是個賊:「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12:6)。猶太根本未得救的。至於為何主會揀他作門徒,叫他傳道,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用一個反面教材叫我們後世的人小心防避,因為一些口稱信主及熱心事主的人,原來是口是心非的的小人,猶太就是一個好例子了。當然,最主要的目的是主耶穌藉著他的反叛完成了祂釘十字的救贖計劃。(注意,不是主叫猶大出賣祂,而是主容讓猶大出賣祂,並將他犯罪的結果轉成救贖世人的恩典。) 有人可能會說,主只是為他十一個門徒祈禱,但經文接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17:20)。我想問問各位,這些門徒在日後的日子是否百分百沒有可能變成不信?若不信,那就沒有永生了,但事實他們沒有變成不信,為什麼?因為神的能力保守他們繼續信。這點在加爾文主義者看來完全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相信人得救的信心是神賜的,但在亞米紐派者看來可能會有點矛盾,若人當初用自由意志去信主得救,得救後為什麼不能用自由意去不信主?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5:18 以上經文看到我們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救恩。但另一方面,我們又看到我們從神生,必保守自己。那麼究竟是神保守我們,還是我們保守自己?答案是,兩者都是。非加爾主義者時常諷刺信預定論的人及永遠救恩的人,說我們不需要有好行為,不需要結果子,甚至不需去信,反正凡事是是預定,救恩永不會失落!但這是對加爾文主主義是一個極大的誤解。我們會保守自己的,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我們保守自己,不是我們能保守自己的救恩,而是因為這是神的吩咐,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有責任這樣做,這可證明自己真是從神的。若有人從來不保守自己,反而時常放縱犯罪,這就證明他是從惡者生的,不是從神生的。他從來未曾得著救恩。這不是事後孔明,因為我們人的限制,許多事只能從結果看出真相。好像一位老師,最初可能不知道新一班的各位同學是勤力還是懶惰,他可能看見某位同學的平常表現好像不錯,誰知測驗考試到來,各科不及格,才發現原來這位同學非常懶散,不願讀書。難道這位老師的發現也算是事後孔明?簡直於理不合。 有人可能會問,從神的生的人一定會保守自己及得救,為什麼神在聖經中時常提及要我們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又警告不聖潔及離棄神的可怕後果呢?原因有三:第一,自稱信主的人當中一定有假信及暫時相信的人,神用這些警告來叫人不要犯罪及離開信仰。第二,我們真正信主的人要知道神對這些事的心情及態度,神憎惡這些可恥的事,雖然信主的人不會滅亡,但我們能從這些嚴厲警告中得到提醒。第三,神想信祂的人承擔責任。我這樣說可能令非加爾文主義者感到意外,因為他們以為我們預定論者是反對人對神是有責任的。其實我們從來沒有反對人對神有責任,我們只是強調人沒有能力履行責任而已。神吩付我們信主的人要聖潔、要忍耐、要保守自己,雖然神一早已經定了最終的結果,但我們絕對不會因為如此就不去遵行神的命令。舉例說,難道我們可以因為我們知道神是全知的,所以就結論說向神祈禱是多餘的,因祂一早知我想說什麼?我們是從神生的,我們是討神喜悅的人,無論事情的結果是會怎樣。批評預定論的人說預定論者既相信一切是神所預定、救恩又永不失落,所以我們就可以不傳福音、隨隨便便地生活(甚至可以不信!)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謬觀念,完全沒有根據。 其實永遠救恩這道理是要用信心來接受的。有人可能見識經歷較少,但他們單純地接受神的應許:你們永不滅亡,他們就歡喜領受。有人高言大智,引經據典地辯駁,為要證明信主的人(包括自己)的救恩隨時會失去,可能會滅亡,這是他們對神的保守的不信任。各位讀者,你們的意見如何呢?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肌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然而靠著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裡的。」(羅8:35-39) 「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 「一切」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為主的愛是「到底」的愛。   一、關乎預定的爭論                 「預定」的是基督教信仰中極具爭論的教義,在討論這個觀點中,「加爾文派」(Calvinist)及「亞米紐斯派」(Arminian)勢成水火,各不相讓,因此在本來合一的基督教會中產生了分裂的現象,似乎最好的處理方法莫過於把它忘記得一乾二淨。                 然而,奇怪的是,保羅在聖經中卻相當重視「預定」的教義,他既不為這題目大大爭論,也不覺得尷尬;他既不被此題目困擾,也不以它為恥。他只是簡單地接受這個教義,並把它當作是福音一個不可或缺的部份來闡釋。當他用這個教義來教訓人的時候,他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幫助信徒看見救贖恩典的偉大,並藉此感動他們,激發他們敬拜,且在生命上作出相稱的回應。(參羅八28-十一36;弗一3-14;林前一20-31;帖前二13-14;提後一9-10) 二、預定的重要                 保羅因著預定的思想,向門徒發出讚美的邀請:「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一3-6)                 保羅因著預定的思想,為信徒帶來確據和激勵:「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3-34)                 保羅把預定視作勸誡的倫理基礎:「所以,你們既是上帝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西三12)                 保羅把我們希望能避而不談的「預定」主題,視作崇拜、信仰確據和聖潔生活的動力和重心,由此可見,「預定」是我們必需正視的課題。「預定」教義是關乎到上帝的旨意最深入的奧祕,是深奧的理論,聖經中有關揀選的教義,是要使基督徒謙卑、有信心、喜樂和活躍。但倘若信徒誤用這教義的話,則會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他們持守並傳揚揀選的教義,自己反而變得驕傲、狂妄、苟安和怠惰。因此,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警告說:「永遠的揀選,上帝藉此預言一些人得救,一些人滅亡」(3.21標題)。                 為何必需重視「預定」呢?加爾文指出,永恆的揀選是必要的,他說:「在實際的生活處境中,生活之約並非平均地向所有人傳講,而在所有聽聞福音的人中,亦並非所有人聽的都是一樣。」(3.21)(這就避免了「我當日/今日唔信主是由於我聽得不清楚!」「我沒有聽過!」的藉口)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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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八章: 勿以外貌錯判斷﹐單憑父子真見證 西區團契查經

一﹑概要﹕ 耶穌基督在聖殿的庫房裡告訴猶太人說:「你們是從地上來的,我是從天上來的;你們屬這世界,我不屬這世界。」(廿三節)他們仍舊在查問原有的問題:「你是誰?」(廿五節)他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再次強調他「是從上帝那裡來的。」(四十二節)他們對他的答案起反感,乾脆說他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有鬼附身。」(四十八節)我們應當注意的,是當猶太人指一個人是撒瑪利亞人時,是含有極為鄙視之意的。猶太人也因鄙視撒瑪利亞人,所以不與他們來往。(四:9)   他們是愈說愈氣的指出耶穌基督根本就是被鬼所附身。(五十二節)並生氣的指責耶穌基督怎麼可以把自己拿來跟他們「偉大的」祖先亞伯拉罕相比?(五十三節)耶穌基督的回答是更叫他們生氣不已,他說:「我鄭重地告訴你們,亞伯拉罕出生以前,我就存在了。」(五十八節)為了這句話,他們氣得撿起石頭要打他。(五十九節) 二﹑ 問題﹕ 耶穌和行淫婦人的記載背景和意義是甚麼﹖(8:1~11) 主耶穌向一位婦人大施憐憫﹐鼓勵並幫助她開始新的人生。主並沒有漠視她的罪﹐也沒有否認按律法而言﹐她是有罪的。 文士﹑法利賽人也無法否認自己有罪﹐雖然他們自以為義﹐但猶太教的神學並不支持人可能無罪的觀念。 施洗約翰召人悔改的功效。無疑﹐許多猶太人都受到其影響。 檢索到以下參考﹕ 檢索一﹕ 【主題】:以約翰福音第八章一至十一節作「父權結構歧視女性的傳統」之信仰反省. 【作者】:黃珮琪 但單從本段落看﹐非關性別之爭﹐乃關乎全人類普世的罪。若把本段的精神矮化成女權主義的論調﹐實差矣。 檢索二﹕ 根據金燈臺黎業文﹕ 這段經文只出現在約翰福音。一些新出版的註釋書不願意註解這段經文是因為它沒有出現在一些較早期的古卷中。但是初期教會的資料曾多次提起這記述,也符合福音書的內容,因此被教會接納為正典,並按較晚的古卷排在第七章之後。 經文說明耶穌“清早又回到殿裏…”,相信是耶穌在受難前有一個星期留在耶路撒冷工作。他每日往返伯大尼和耶路撒冷之間,經過橄欖山(可一一:1,11,12,19,27)。這事奉就好像文士,時常到聖殿的外院去教導群眾。耶穌也清早在外院教導群眾,講解關於律法的事,並且吸引了許多人來聽。   猶太人領袖見耶穌在聖殿教訓時吸引許多人,故意把“行淫時被拿的婦人”捉來要耶穌解釋如何審判這犯罪的事。這事情原本應該由猶太人領袖去處理的,這時卻被帶到耶穌面前,為的是要試探他,目的是要看看他平時口口聲聲強調的慈悲要如何去實行。按照舊約律法(利二○:10; 申二二:22),犯淫亂女子當被石頭打死。當然,當時在羅馬統治之下,這刑法也比較少執行。一般上,只打四十大板就算了。   讓我們稍為停頓一下,捉拿犯淫亂者必然是成雙,奇怪為何男的沒有被捉來。是否男的被逃脫了?相信是猶太人對犯淫亂女人存偏見,專對付這女人。既然這女人被帶到耶穌面前,耶穌作為一位律法教師,必須要回答。這時不管耶穌如何回答似乎都會被猶太人捉住把柄:違反律法或是違反他本身所強調的慈悲教導。這都會被法利賽人和文士捉住把柄。想不到耶穌給與他們另一種的回答。   當時耶穌蹲在“地上畫字”,也兩次這樣做。很想知道他在地上寫些甚麼?一般認為第一次在地上是寫出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一節下至二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不可隨眾行惡”,第二次在地上是寫出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七節:“當遠離虛假的事”。希伯來文字可以在地上以美麗的形狀畫出來欣賞。當時猶太小孩子常這樣做。地上的字正好指控當時猶太人的居心。接着,耶穌開口問:“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句話是直接指著各人良心而發,責問那些設計這事情嘗試試探耶穌的猶太人。他們本身的動機已指控他們的行為,所以一個一個的被良心責備而離去。   耶穌轉身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當然耶穌有赦罪的權柄(可二:5)。最主要還是要給這婦人特別的赦免,另一方面希望她內心感恩以後不要再犯罪,給她一個自新的機會。   並不是說耶穌要破壞律法,律法的目的必須被遵從,但是不可被人褻瀆。這裏我們發現這班一向口裏高舉律法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卻躲藏在律法背後(一方面利用律法來試探耶穌,另一方面雖為執行者,卻失去慈悲之心而喜歡用律法來審判犯法的人),耶穌看出他們這種假冒為善的行為,要求他們先處理自己的虛偽才去執行審判。猶太人自知無法辦到這一點而各自離去。讓我們學習一個功課,去指責或是評論一件事情之前,必須先認清自己及自己的動機。自己是潔淨的嗎?動機是否正確呢?不然,就不要“拿石頭打他”。 耶穌在甚麼地方進一步宣告自己見證﹖(8﹕20) 耶穌再次以光和黑暗作類比﹐用意為何﹖(8:12) 耶穌所身處的環境是否有變化﹖ 庫房﹕有向朝見者們收取奉獻的喇叭形奉獻箱 主耶穌指出祂與父神有特殊的關係﹐祂與父完全一致﹐但是法利賽人卻不認識他﹐也不認識父。 我是世界的光﹕ 與主建立關係就好像生活在光明中一樣 住棚節(7﹕2)﹕猶太人點燃四盞大燈以照亮聖殿 耶穌特別選擇此刻宣告 得著生命的光﹕ 跟隨主的人會活出與主親密相交的關係 並認識生命的目的和意義 黑暗﹕同1﹕4 法利賽人一聽到耶穌講“光”﹐必定聯想到“賽42章”中的宣告﹐ 但他們以貌取人﹐並不認識光。 猶太人如何依舊約律法作見證﹖法利賽人如何對待耶穌的見證且根據是甚麼﹖耶穌的見證是否符合律法且有何獨特的地方﹖(8﹕12~20)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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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七章 耶穌入城語驚人﹐基督身份惹眾怒 西區團契查經

一﹑ 引言﹕ 在主後29年四月十九日逾越節及節期之後﹐耶穌在迦百農佈道﹐但名聲傳到猶太地﹐引起猶太領袖們的反對﹐安全受到威脅﹐就停留在加利利(約7﹕1)﹐其間行了很多神蹟和宣告(太15~18﹐可7~9)。 臨近九﹑十月間﹐耶穌準備去耶路撒冷過住棚節。 二﹑ 問題﹕ 耶穌的兄弟是那些人﹖耶穌的兄弟為什麼要祂去猶太地﹖從耶穌的回答中﹐我們能夠了解到甚麼﹖(7:1~9) 但耶穌為何又去耶路撒冷﹖如何去﹖眾人是否發現耶穌﹖眾人又在議論甚麼﹖(7:10~13) 參考經文﹕ 太13:53 耶穌說完了這些比喻、就離開那裡、 13:54 來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裡教訓人、甚至他們都希奇、說、這人從那裡有這等智慧、和異能呢。 13:55 這不是木匠的兒子麼.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麼.他弟兄們不是叫雅各、約西、〔有古卷作約瑟〕西門、猶大麼. 13:56 他妹妹們不是都在我們這裡麼.這人從那裡有這一切的事呢。 13:57 他們就厭棄他。〔厭棄他原文作因他跌倒〕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 13:58 耶穌因為他們不信、就在那裡不多行異能了。 太12:46 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 可3:31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他。 3:32  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在外邊找你。 路8:19  耶穌的母親和他弟兄來了、因為人多、不得到他跟前。 8:20  有人告訴他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見你 耶穌的兄弟﹕ 了解耶穌的神蹟﹐ 但不了解耶穌的宣告和身份 可能相信耶路撒冷的公會才能認定彌賽亞的身份 耶穌的回答﹕ 弟兄身份不同﹐ 世界的本質﹕黑暗不接受光 自己的危險處境 結論﹕ 血緣無法提供救恩﹑無法認識真理 耶路撒冷的局勢﹕ 猶太人﹕ 在尋找耶穌(應該不容易找到) 眾人議論紛紛﹐且意見迥異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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